路漫漫的个人日记》中的人物设定很饱满,每一位人物都有自己出现的价值,推动了情节的发展,同时引出了路漫漫的故事,看点十足。《路漫漫的个人日记》这本连载中路漫漫,现言日常,现代言情小说目前更新到了最新章节第 23 章 一起看海,已经写了7.6万字,喜欢看现言日常,现代言情 而且是路漫漫,现言日常,现代言情大佬小说的书友可以试试。

一、作品介绍

《路漫漫的个人日记》小说是网络作者王漫漫的倾心力作,主角是路漫漫。主要讲述了:她爸姓路,因为“路漫漫其修远兮,吾将上下而求索”,所以她叫路漫漫。她去过很多地方,也和许多人相爱,她始终在寻找适合自己的生活方式,始终在探索自己究竟该成为什么样的人……...

二、书友评价

作者大大的书籍还在推荐中,读者很喜欢这本书,但是还没有评价哦!

三、热门章节

第 12 章 住在蒙古包

第 13 章 黄花沟与白桦

第 14 章 从呼和浩特到张家口

第 15 章 北京!北京!

第 16 章 泰国,再次与Moo相见!

四、作品试读

没想到冬天竟来的这样迅速,气温骤降至2度。想起今年立冬,以为是冬至,和妈妈去河对岸打包了羊肉汤回家,吃了一整天,到晚上全身发热,热到难受。

这两天早晚手脚冰凉,穿再多也不顶用,寒气仿佛是从体内散发出来。手指痒痒的,该不会冻疮复发吧?

长冻疮还是小时候的事情,从小学长到高中,高中毕业后再没长过冻疮。记得刚长冻疮那年是个下雪天,没戴手套,便出门和村里的孩童一起玩雪。把晚上积下的薄薄积雪聚在一起,在某家人外的预制板上堆了一个小小的雪人。

十根指头赤裸裸地暴露在寒冷的空气中,冻的有些麻木,看起来就像一根根深沉的胡萝卜。

回家后手痒痒的,还以为怎么了,也不知道是长冻疮。直到手指肿起来,出现和梦玲姐姐一样的青紫色,才知道原来这就是长冻疮的感觉。

用热水烫,用药敷,冻疮只要长起来就很难消下去,两只手像是被马蜂蛰了似的,胖嘟嘟的。还好开裂的时候比较少,冷的太麻木,也不会觉得太疼。第二年以为不会长,可它又早早地显露痕迹。

小时候的记忆几乎都是关于冬天,那时候还挺喜欢冬天的,们这里也算南方,南方人会为那几年都难得一见的雪花而喜悦一整个冬天,可能下过雪的冬天才是真正的冬天吧!

第一次看到“雪”这个神奇的事物,是在小学二年级,那时候正在举行数学考试。黄老师看外面在下雪,们的目光也被窗外吸引,便让我们出去看雪。

我们以最快的速度冲向操场,在那片广阔的天地里抬头望向天空,整个世界好像就剩下了自己和那些正在往下飘落的雪花。这是出生以来从未见过的景象,原来世间还存在“雪”这样的事物,真是太神奇了。到现在依然久久不能忘怀那天看雪的心情,在雪中开心到转圈的自己。

初中时也下过一场雪,那时候和自己暗恋好长时间的男孩子在学校的“星光大道”相遇。身旁飘着小雪,大道上只有我和他,他穿着白色短袖,带着开朗和阳光迎面走来。我第一次鼓起勇气和他打招呼,他竟也微笑着挥挥手和我说“Hi”。

那场幸运而浪漫的雪下的很短,是长达七年的暗恋时光中和他的唯一一次对话,却成为了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刻之一。

今年冬天应该也会下雪吧,法想象夏天的酷热是怎样把人逼到带有空调的角落里生活。那时候甚至想过把自己塞进冷藏柜,而如今自己就像在一个大冷藏柜中,温度还越来越低。

二十岁以后时间过的越来越快,去年冬天仿佛还在昨天,今年冬天就又来了。晚上冷风吹的人直咳嗽,把门窗都关的死死的,还是会有冷空气渗入房间。

朋友说“又到了做啥都畏手畏脚的时候”,或者说“冻手冻脚”。真不明白每年冬天我是如何存活的。去年冬天在福建,连羽绒服都没穿,在那边随便买了两件卫衣和短袖,最冷的时候穿加绒冲锋衣,一整个冬天就那么糊里糊涂地过去了。

我常常会怀念一些失去或者时间久远的东西,其实遗忘是一个很好的品质。可以让大脑不至于负担过重,也可以让人有重头来过的错觉。经验可以促进智力的增长,但同时也让人失去了横冲直撞的勇气。

现在的我,真是怕冷又怕热,真不知道以后的日子该怎么过,应该去哪座城市生活。我想阳光和大海是最紧要的,现在这一切只能靠看过的景象给自己塑造假象。假想窗外是一片大海,打开灯,假想外面阳光明媚。

生活啊!生活!即使你一遍又一遍,一年又一年地折磨着我,可我依旧如此热爱你。这两年过的挺糟糕的,请你以后一定要善待我呀!

小说《路漫漫的个人日记》试读结束,继续阅读请看下面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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