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前言
有关燃放烟花爆竹在我国起源先秦时期:在公元前11世纪至公元前221年期间,就有“爆祭”这一宗教行为,人们通过燃烧竹子发出声响来“敬神驱邪”。唐朝时期:公元7世纪,炼丹家发明了火药。在公元621年,李畋将硝石装入竹筒燃放,驱散疫病,形成装硝爆竹雏形。它的发展北宋时期:公元10世纪末至11世纪初,以火药为原料的“爆仗”成为现代爆竹雏形,“编炮”也开始流行。孟元老在《东京梦华录》中就曾记载过北宋开封城的烟花表演,说明当时烟花制作已具较高水平。南宋时期:12世纪至13世纪,爆竹、烟花更为普及,周密在《武林旧事》中描述了当时临安城的烟花盛景,反映出制作工艺的精巧。元明清时期:13世纪后期元朝建立后,烟花品类逐渐增多。到了明清时期,14世纪至20世纪初,烟花爆竹发展达到鼎盛,成为节日庆典必不可少的元素。近现代: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,烟花爆竹在各种庆典场合的应用更加广泛。新中国成立后,烟花爆竹行业快速发展,20世纪80年代后,生产技术不断改进,产品大量出口。近年来,出于环保、安全等因素考虑,行业在调整中不断创新,出现了电子烟花等新产品。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,一直以来都有着深厚且独特的传统文化底蕴,这些传统文化承载着世世代代农村人的情感、记忆与价值观念,是农村社会发展的精神脉络。而过年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土葬习俗,更是其中极具代表性的部分。然而,近年来,出于环境保护、土地资源利用等多方面的考量,许多农村地区开始实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及禁止土葬的规定。这在带来一系列积极影响的同时,也引发了关于农村传统文化是否会因此缺失和难以传承的广泛讨论。
二、过年农村燃放烟花爆竹的传统意义
(一)历史渊源过年燃放烟花爆竹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,最早可以追溯到古代驱邪避灾的传说。相传在古时候,有一种叫“年”的怪兽,每到岁末就会出来伤人,人们偶然发现燃烧竹子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