还漂亮,看着我们羡慕的眼神,丁勇很是得意,许艳是我们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女朋友,而他说不要就不要了,关键是还能找到一个更加漂亮的姑娘。具有讽刺意味的是,多年后,他孩子的妈竟然是一个农村来了二婚女人,这是否可以算是一种平衡呢?
后来许艳还是知道了这件事,人变的很极端,那时的她一定觉得长大后就会嫁给丁勇,他俩发展到哪一步我们也不确定,只是听丁勇吹牛的时候说是该发展的都发展了,实际情况怎样,我们也无从得知,不过看许艳的反应,说不定真如丁勇说的,该发展的都发展了一样。
后来许艳竟然闹起了自杀,用刀划破了自己的手腕,幸亏家里发现的及时,而且割的并不深。事后许艳死活只说自己只是看电视剧癔症了,而且当时学习的压力大,自己成绩下滑,一时糊涂,断不肯说出丁勇的名字,他们家里是做生意的,天天忙着赚钱,竟然对于她和丁勇的事情一无所知。
事发时丁勇也很紧张,他怕的是许艳家人来找他的麻烦,而不是心疼许艳。过了几个月他发现啥事没有之后,这件事反而成为了他吹牛的资本,很是得意。是的,一个美丽的姑娘能为他殉情(虽然未果),这足以让任何一个男人都觉得自己很有魅力,对于他则更是一件自豪的事,一个女孩,半条命,就这样成为了他嘴里的笑谈,我真为许艳不值。
丁勇的新女友是在舞厅里认识的,那时候流行歌舞厅。昏暗的地下室,一般由防空洞改造而成,按上几盏旋转的球灯,简易的音响,靠墙再布置成排的椅子,就可以开门售票了,我也去过几回,一人两三块钱的门票,里面不出售任何饮料食品,只是供人们暧昧而已,因为除了暧昧,来这里跳舞的人基本上都没有什么消费能力。但老板只收门票钱也很好赚,在舞厅最流行的时候经常是人满为患。
所以此后丁勇就经常混迹于舞厅,期间也不断的变换着身边的女友,对于还是学生的我们来说,确实羡慕,要知道我连女孩子的手还没牵过。
就这样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