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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是个拉拉。”
我望了望四周,确实有人把视线聚焦在我身上,还有人拿出手机开始拍照。
“我只不过是好心的帮助了一个受伤的路人。”
她没有说什么,我扶着她去附近的医院处理伤口,在医生转身拿药的一瞬间,她的脸突然凑近,在我的唇上轻轻啄了一下后迅速离开。唇上仍然留着冰凉的触感,我愣愣地望着她,心突然跳得很快。
我被一个只见过一面,只有过两句对话的人吻了,一个同性女生,并且我没有抗拒。母亲从小的训导一点点从脑海里流逝,我体验到了从未有过的叛逆的快感,疯狂,刺激。
也是那一刻,我意识到了自己的性取向。
那天晚上我们都没有回家,林袅是不能回去,父亲让她在教堂门口跪上一天一夜。我是不愿回去,我想陪这个吻了我的陌生人聊一会。
于是两个人坐在教堂的后山上,和陌生人互诉了名字,我闭上眼,感受着凌晨清凉的风,等到日出破晓,我问她:
“你介意和我谈场恋爱吗?偷偷的。”
我对她的感觉,可能只是心动,可我想试一试。人都是互相吸引的。
于是我们开始了这样隐秘的关系,我们在没人的角落里,在空教室里,以及像今天一样在教堂后的小树林里,拥抱牵手接吻,关系从暧昧进展到爱意,我逐渐从这种关系里上瘾,无法自拔。
“囡囡。”
林袅从背后抱住我,我突然发现她手里拿着张信纸,信纸上的字体秀丽,是她的字迹。
“给我写的情诗吗?”
“不是我写的,但我想把这首情诗给我心爱的姑娘。”
我抽出她手中的信纸读了起来。
“既然感情第一,那么留意于事物句法的人,就别想好好吻你——”
我挑挑眉,这首诗我曾经看到过。
“肯明斯的《既然感情第一》?”
这首诗是致敬爱和自由的,任何感情都不能拘泥于理性的道德框架